自产农产品范围(农产品的范围)
作者:朱屹 发布时间:2022-03-30 09:03:25 点赞:次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初级农产品),具体资料建议询问当地国税局,一般各个地方国税要求提供的资料不一样。这里的农业生产者,也包括农业合作社和个人(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挂面等粮食复制品,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2.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农产品的征税范围为正列举,因经过发酵的面不在农产品列举范围之内,故不得按照农产品适用税率10%征收增值税,而应按照一般货物的适用税率16%计算缴纳增值税。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3.建议先打纳税服务热线询问所需资料,准备好资料直接去税局代开。主管税务机关对提交的境外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要求纳税人提供境外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4.根据财税[1995]52号、财税[2009]9号规定,由《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确定初级农产品的范围。

一、自产农产品范围(农产品的范围),怎么能详解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料、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税法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具体征税范围暂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为顺利完成乡村振兴规划目标和市级乡村振兴考核任务,加快推进我区地产农产品营销体系建设,提高我区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现制定以下补贴办法:扶持对象凡在本区注册登记,并从事农业生产满3年,开设地产农产品营销店或参加农业会展的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如果购货方是企业的话,还需要填写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否则对方无法抵扣进项税,成本也可能不得税前扣除。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二、自产农产品范围(农产品的范围),如何举例
1.申报程序该补贴每年申报一次,每次申报前一年度营销和会展补贴,每年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销售免税农产品,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农民合作社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农业农村委将核准的补贴资金拨付至有关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3.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每店年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其中地产农产品销售收入80万元以上,地产农产品销售占比50%以下的门店必须开设嘉定农产品销售专区。征税范围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和其他杂粮(如:大麦、燕麦等),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如:面粉,玉米面、渣等)。
4.这里要注意以下几点:《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