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作废后恢复(当月已作废的发票可以重新恢复吗)
作者:录丽强 发布时间:2022-03-30 11:57:51 点赞:次
1.是要保证你的金税卡里对应的票也是作废的。收款方未将发票联交给付款方的,应由付款方在书面申请上认可并加盖单位印章(个人应签名)。发票未交取票方的,将遗失的发票作废或冲销后重开;发票已交取票方的,可由开票方在发票线上系统查询列印该发票资讯,加盖发票专用章后交取票方作为入账凭证。
2.扩展资料:增值税发票开具要求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已作帐务处理的,不论销货方是否已作帐处理,销货方须取得购货方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填制蓝字退货进仓单后,方可开具等额的红字发票。已经开具的专用发票虽然未经购买方认证,也可以由购买方开具通知单,销售方凭据此重新开票。
3.第二十条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普通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必须把红字发票记帐联撕为冲帐凭证,其余联次不得撕下,并把收回的原发票粘贴在红字发票存根联背面以备核查。应把正数废票明细表和其他发票资料一齐打印,连同作废发票原件一起拿到国税局核销。
4.开具发票一方遗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重新开具发票交对方入帐。购货方的有效书面证明,必须记载与发票和销货清单内容一致的事项,包括原发票联的复印件和银行收款进帐单(原已付款的),以及退货的原因并加盖购货方单位印章或财务普通章。由于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都是到第二个月才会由财务人员登记并制作成凭证,只要让对方退回这份发票,再重新开具一份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给对方公司就行了。

一、增值税发票作废后恢复(当月已作废的发票可以重新恢复吗),要怎么样认知
1.每个单位都有经常有些不在账内的采购吧,你再给他们开一份发票就可以啦。
2.如果需要可以重新开具一份发票。普通发票当月作废系统处理如果是当月作废,在开票机系统,找到开错的发票,直接作废就可以了。
3.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方法如下:如果是在开具发票当月发现抬头开错,对方可直接将已开具的错误发票作废,重新给您开具正确发票;如果是在开具发票以后月份发现抬头开错,对方需开具负数发票,冲减错误发票,然后再重新给您开具正确发票。收齐所有的发票联重新放入打印机打印,目地是使发票原件上印有作废两个字。
4.第二十条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普通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主管税务机关是指开具发票方的主管税务机关。
5.如果不小心把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了,建议赶紧与发票抬头对应公司的相关人员联络一下,询问对方公司财务人员是否已将此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拿去认证了。即:购货方未作帐务处理,销货方已作帐务处理的,销货方必须收回原发票后开具蓝字退货进仓单,方可开具等额的红字发票。遗失电子发票的处理纳税人遗失网路开具的发票,应报告税务机关,并办理挂失手续。
6.第一联是记账联,是你用来做账的,把作废章划掉就可以了,按遗失办理显现是不合理的。

二、增值税发票作废后恢复(当月已作废的发票可以重新恢复吗),如何做阐明
1.如果作废的只是增值税普通发票,那个基本没有任何影响。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2.已经作废的那张发票就永远的作废了,那张新的发票可以重新列印,注意要核对好发票号码再列印。首先让收票方把这进项转出了,以后再想办法补上一张发票。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处理按照国税发156号的规定执行,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与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处理不一样。
3.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税,在申报所属月份内可分次向主管税务机关报税。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遗失在税务机关开具的发票时,可凭该发票的完税凭证向税务机关申请重新开具。
4.开具发票方记帐时附上遗失发票的其他联次作为合法入帐凭证;遗失的发票只有发票联的,记帐时应附上取得发票方出具的书面证明,内容包括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金额、发票种类程式码和号码等作为合法入帐凭证。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遗失非电子发票的处理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遗失发票,应于发票遗失当日或次日(节假日顺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宣告作废。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宣告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