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几年(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金额从哪里来的)
作者:倪进凯 发布时间:2022-03-31 01:40:10 点赞:次
1.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条: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公司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2.企业筹办期发生亏损可否计算为企业亏损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个人独资企业实行查账征税方式改为核定征税方式后,未弥补完的年度经营亏损不得再继续弥补。
3.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4.以当年实现的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弥补亏损,不需要进行专门的账务处理。在以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情况下,其弥补的数额可以抵减当期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而以税后利润弥补的数额,则不能作为纳税所得扣除处理。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是自动带出所有可弥补亏损金额,而是根据企业当期填写的数据按上述公式计算的。
5.两者在计算交纳所得税时的处理是不同的。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8年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文件规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几年(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金额从哪里来的),怎样做详解
1.直到把汇算清缴中的亏损额弥补完后,才开始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不会形成亏损,所以改查账征收后,并没有可以弥补的亏损。我给你一个网址,他是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0号文件的解读,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补充问题:个人独资企业实行查账征税方式改为核定征税方式后,未弥补完的年度经营亏损能否继续弥补。亏损是指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损额经主管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核实调整后的金额(税法口径的亏损额)。解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七条规定: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问题。
3.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0号文件中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中以前年度是指税务检查调增所得额的当年及以前五个年度。
4.在季度预缴时,按其当季的会计利润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作为该季的预缴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

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几年(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金额从哪里来的),如何去阐明
1.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的规定,实行查账征税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改为核定征税方式后,在查账征税方式下认定的年度经营亏损未弥补完的部分,不得再继续弥补。
2.企业核定征收改为查帐征收,之前的亏损由于企业本身属于核定征收,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则2019年的应纳税所得可弥补这五年中各年度发生的、且没有被其他年度弥补的亏损额。
3.如果当年度尚未完成汇算清缴的,其当年度的亏损还不能在下年预缴时申报弥补。
4.然后通过利润分配科目核算有关亏损的弥补情况。个人观点:目前税务局对企业之所以核定征收,是因为税务局对以前年度:虽设置账簿,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这样到二季度末累计收入为15万,累计成本为8万,累计利润为0,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为0,实际利润额为0。
5.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6.对已完成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企业,其汇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负数的,则可在以后不超过5年的连续时间内进行弥补,包括季度预缴时进行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