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企业税收优惠(集成电路减免税政策)
作者:兰鑫山 发布时间:2022-03-31 04:02:23 点赞:次
1.采用转请核查方式企业对照国家文件相关规定自行判断所属企业类型,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应留存备查资料(留存备查资料明细详见附件)。如已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或项目发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组以及主营业务重大变化等情况,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发展改革委应于30日内向市发展改革委报告,并提交相关材料。
2.适用转请核查方式的企业,每年汇算清缴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留存备查资料。加计扣除据实扣除后加计扣除50%适用范围:研究开发费;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成本150%摊销。
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413号)。
4.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号),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一、集成电路企业税收优惠(集成电路减免税政策),怎样才能综述
1.集成电路企业类型代码表》。原优惠税率过渡方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
2.享受上述过渡优惠政策的企业。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原执行24%税率的企业,2008年起按25%税率执行。今后如出台新政策,按照新政策相关规定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3.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最新政策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等。
4.丙公司以前年度结转待弥补亏损20万元,不享受其他减免所得税额的优惠政策。3免3减半(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适用范围: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⒊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5.明确第29行项目所得额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的填报口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集成电路企业税收优惠(集成电路减免税政策),如何成功阐释
1.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28号)。3其他注意事项2021年已列入清单的企业如需享受新一年度税收优惠政策(进口环节增值税分期纳税政策除外),2022年需重新申报。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28号),新增224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用于填报企业适用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类型。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413号,以下简称413号文件)规定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省级税务部门每年分两批转请省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核查,第一批转请核查企业名单和留存备查资料于3月20日前将提交给核查部门,第二批转请核查企业名单和留存备查资料于6月20日前提交给核查部门。适用于转请核查方式的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
4.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如无法准确判断能否享受优惠政策的,应提前提交留存备查资料,纳入税务部门第一批转请核查名单。享受优惠相关资料采用清单管理方式企业需要提交的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