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附加专项(个税附加专项扣除当月生效)
作者:李豫江 发布时间:2022-04-01 09:30:40 点赞:次
1.第二十五条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按照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计算办理扣缴申报,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相关信息。
2.扣缴义务人应当将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一并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核查专项附加扣除情况时,可提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核查,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核查。第四条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3.第二十四条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公司的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是会收到税务局的相关推送通知的,也可以选择咨询公司财务了解申报成功与否的相关信息。简单来说就是:今年年底前。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表及相关备查资料,应当自法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保存五年;扣缴义务人对纳税人报送的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资料应当自预扣预缴年度的次年起五年内留存备查。

一、个税附加专项(个税附加专项扣除当月生效),如何做阐明
1.第九条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即单独计税和合并计税。
2.按照属地主义原则只对来源于本国的收入征税,而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公民还是居民;按照属人主义原则只对本国的公民或居民征税,而不论其收入来源于国内还是国外。第七条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内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3.填报要素完整的,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受理;填报要素不完整的,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4.第十一条纳税人将需要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信息填报至《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
5.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按照纳税人提交的信息计算办理扣缴申报,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相关信息。根据不少人经验,避开高峰时间段,选择晚上或者凌晨申报,成功率会比较高。

二、个税附加专项(个税附加专项扣除当月生效),怎样去总述
1.第五章后续管理第二十三条纳税人应当将《扣除信息表》及相关留存备查资料,自法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保存五年。第十二条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子女就读学校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
2.原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纳税人离职不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月起,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3.提醒|这几种情况需要修改想修改2021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有老人在2020年去世,2021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夫妻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2021年由另一方申报;房租和房贷需要替换扣除的情况,即:2021年不再申报住房租金,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4.小李年终奖共需缴税52590元,工资缴税900元,合计53490元;则共需缴纳个税43080元。2022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需要纳税人每年提交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