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三流合一(三流合一是哪三流)
作者:南永辉 发布时间:2022-04-02 23:15:25 点赞:次
1.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目前可以通过主分公司开票解决。对纳税人购进的其他任何服务,都没有因为付款账户不同而不允许抵扣进项税的规定。
2."三流一致"既彰显了执政者的霸气﹐又陷纳税人于无所适从之尴尬。必须由发票上的购买方付款。
3.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一、税务三流合一(三流合一是哪三流),如何快速解释
1.1三流指的货物流、资金流、发票流。三流合一最早的源头文件就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第三条,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
2.4对于三流合我们再来看看由于三方抵账协议运用不当导致不符合三流合一的案例。其中主要的理解差就是对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的理解。
3.税务筹划工作主要目的就是合理,达到企业最终降低税负。开具增值税发票时,这三流必须是同一受票方,在税务如果面临抽查时能提供出佐证,禁止不合规的操作,把控好企业风险。

二、税务三流合一(三流合一是哪三流),如何去阐释
1.人造成了很大的政策理解差异。结合你所提的问题,资金流和发票流不一致的情形在货物贸易高度发达的今天,不管是总公司收钱、分公司提货开票,还是分公司送货,总公司收款、开票,其实是普遍存在的,我个人认为你所说的虽然不符合三流合一的规定,是从实质上讲是不属于虚开。其实总局在16年5月26日视频会政策解答中也提到,纳税人无论通过私人账户还是对公账户支付住宿费,只要其购买的住宿服务符合现行规定。
2.3那我们再回过头来,看目前最常见的,使用自己银行卡支付住宿费,开具公司住宿费发票回公司报销,公司能否抵扣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