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信息(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变更了工作单位怎么处理)
作者:于志成 发布时间:2022-04-04 02:39:58 点赞:次
1.如果有工作单位并从事会计工作的,是否在岗应填是,需在现从事会计工作岗位中选择相应的会计岗位;如果不从事会计工作,是否在岗则填否。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即由主管财政部门负责采集和管理本辖区会计人员信息。
2.原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属于采集对象的,应当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在职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会计人员,由工作单位税务登记地主管财政部门采集其信息。
3.对上传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反馈并要求会计人员重新上传。是否影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记录确认。
4.只有在岗会计人员才能进行履历的申报。原《会计法》明确规定从事会计工作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会计人员点击直接进入:会计人员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6.各地要求不同,请以各地填报信息为准。工作证明原则上按统一的模板填写并加盖公章。

一、会计人员信息(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变更了工作单位怎么处理),怎样去辨析
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凡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通过信息采集进入会计人员数据库。
2.所有信息的真实性由会计人员自行承诺、自行负责。已采集人员应在信息发生变化一个月内变更信息。
3.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在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一个月内办理初次采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在开始从事会计工作一个月内办理初次采集。时间安排主管财政部门应自2019年4月开始,开展本辖区内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工作,并纳入日常会计管理工作。
4.必须是所有会计人员都必须遵循,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持证上岗的规定。

二、会计人员信息(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变更了工作单位怎么处理),怎样做讲解
1.在附件类型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聘任文件中,应上传现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应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或聘书。实现全国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的对接,后续各省会计人员信息的调转也将依据这个信息采集系统,实现一次采集,全国认可、有效。
2.在岗期间将自动累加其会计工作年限,不在岗期间不计入从事会计工作时间。首次参加会计工作日期,在单位出具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函时确认,不提供信息变更。
3.调转信息:包括会计人员关系在省际间或在本市行政区划间调转的相关信息。
4.在退休后仍从事会计工作的,属于采集对象,应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5.原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是否需重新采集信息。其他会计人员,由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财政部门采集其信息。整体素质提升。
6.采集的信息将作为:、会计人员参加职称考试、人才选拔培养、继续教育、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