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居间税率(实时/消息)
作者:郑周 发布时间:2022-11-30 17:54:17 点赞:次
在建筑行业中,通常有这样一些情况,导致企业缺进项、缺成本票,账面利润虚高,企业所得税费负担重;还有个人综合所得税高。
如有一些人手里掌握着资源,凭借着各种特殊的社会背景关系,或者是自身的专业能力,总是能够轻松地介绍建筑企业获得工程分包业务,甚至直接中标各类工程建设业务。他们都可以被称作为居间人,促成业务合作成功以后,再收取合理的报酬(居间费、佣金、中介费、咨询顾问费等)。
还有年底,建筑公司结算给建筑工人的劳务费,还有其他的设备租赁、装卸搬运、运输等费用,一般都是无票支出(钱花了,很难拿到票)。

如果企业拿不到票,那么账面利润就会虚高,多纳税;如果个人到税局大厅自然人代开票给企业,那么根据相关规定,无论是居间费还是劳务费,都应当按照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税(20%-40%)交纳税费;对于个人来说,如100W的开票额,需要缴纳100*(1-20%)*40%-7000=31.3W,税费负担也是相当大的,而且有可能年底汇算清缴、涉及补缴税款的情况。
那么,在面对大额的建筑劳务费、居间费纳税问题,该怎么办呢?

以下两种税收优惠园区核定征收政策,可以合理合规大幅降低企业及个人的税费负担,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建议收藏!
一是个人用公对公的方式合作业务;在税收优惠园区成立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享受个税0.6%的定期定额核定征收政策,增值税1%,综合税率1.66%(园区提供注册地址、无需实地办公,可开专票、普票)。
二是个人用私对公的方式合作业务;在税收优惠园区税局,自然人代开,可以享受个税0.5%的核定征收政策,综合税率1.56%(无需注册公司、也不用自然人亲自到场,由税局直接开具、并附完税证明)。

注意,以上两种园区税收优惠政策税率相差不大,仅1.6%左右;如果企业要求必须专票且公对公走账,还有长期业务合作关系,那么选择注册个独、个体的方式更好。如果企业并没有要求,只是临时解决大额的开票需求,那么代开的方式更合适一些,且每人每年有5000W的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