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所得不交税(2分钟前更新)
作者:廖红文 发布时间:2022-12-01 15:36:03 点赞:次
近几天的房租抵扣个税申报中,不少租住自如的租户被通知,在申报过程中,出租方一项不能选“组织”、只能选“个人”。这一行为迅速被质疑为自如在为自己避税。
“询问了如何填写出租方后,自如管家直接把房子主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发送了过来。”在丰台区租住自如的小魏告诉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但让他十分不解的是:自己是和自如签订的租房合同,出租方应该是自如方面,为何就变成了房子主人呢?
需要先解释一下像自如这种长租公寓的操作模式。简单地说,自如先要大面积的把房子从房子主人手中租来,经过装修后再租给租户。在这个过程中,其实有两次租赁交易:一次是房主和自如之间,另一次是自如和租户之间。
小魏拿出单位发放的申报表格,表格中甚至明确要填写合同信息。按照要求,出租方一栏应填写签订合同的另一方。根据租户与自如签订的合同,出租方应为北京自如生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媒体发布了自如管家的解释:合同的签约提示“北京自如生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收房屋资产出租人:业主姓名委托)”。但这一行为被迅速质疑为“避税”。因为,在租赁交易中,房东、居间代理机构仍需要缴税。不少租户认为,自如让租户填写“个人”、不写“组织”,是在为自己避税。
针对媒体的大规模报道,自如终于改了。昨晚,自如管家紧急通知小魏申报时改写“组织”。今天上午,自如方面也在官方公众号上发布了消息,申报时,组合选择“组织”,并填入其“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