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采集信息(会计采集信息采集流程)
作者:陆振宇 发布时间:2022-04-06 13:41:09 点赞:次
1.根据填写的信息内容系统自动判断需上传的附件,会计人员根据提示内容按要求进行上传相关资料,需要上传的资料为原件照片或原件扫描件。2019年7月31日以后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开始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信息采集纳入日常会计管理工作。要按照方便办事、一网通办、一口受理、信息共享的原则采集、维护和使用会计人员信息。
2.未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采集对象,首次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不能早于2017年11月5日。

一、会计采集信息(会计采集信息采集流程),如何快速解答
1.原《会计法》明确规定从事会计工作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17年11月5日实施的新《会计法》取消了必须持证上岗的规定。原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无需重新注册。
2.时间安排各地区财政部门应自2019年4月30日开始,开展本辖区内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工作,并纳入日常会计管理工作。
3.工作证明中的主管财政部门,应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的主管财政部门一致。
4.采集内容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本人电子照片、学历学位、会计从业信息、专业技术资格等。

二、会计采集信息(会计采集信息采集流程),怎么做简述
1.集中采集结束后,会计人员根据个人信息变化,对信息进行更新;新增会计人员可继续注册登录填报个人信息。如果采集对象劳动合同签订单位在本市,被派往外省市工作,则应在外省市实际工作地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在附件类型首次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材料中,应上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长期采集阶段:集中采集阶段后,原会计人员可根据个人信息变化情况,登录系统对个人信息进行更新,新增会计人员可登录系统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在岗期间将自动累加其会计工作年限,不在岗期间不计入从事会计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