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督察内审(税务督察内审工作存在问题)
作者:姚海明 发布时间:2022-04-13 12:39:41 点赞:次
1.扎实开展税收执法督察。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是一项根本性、全局性和长远性的工作。为减轻基层税务机关的负担,我局将执法督察与税收征管执法质量评价体系、目标管理考核、执法监察及其他单项考核一起部署、检查、落实,在时间上统内容上相互补充。
2.在实际检查中发现基层局会计凭证、账簿的归档没有完全按照年初安排的工作进度开展。造成出现问题的原因: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理解和把握尚不到位,以及部分纳税人认为缴税数额不大,不必要做减免税备案,造成部分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部分基层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对有些税收政策理解认识不到位,执行过程出现差错。
3.三个征收局三代手续费的支付管理严格按照区局及我局的有关要求办理,证章齐全、手续完整、支付及时。根据日常监督和上级部门专项督察发现的问题,加大执法责任考核和过错责任追究力度,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责任和风险意识;结合区局实际对相关行政管理和税务执法做出评价,综合分析后提出针对性、可行性工作建议,不断提升内控质效。

一、税务督察内审(税务督察内审工作存在问题),怎么去解释
1.开展以建筑业开票、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认定、零星税种社会化征收等方面作为重点的专项执法督察工作。构建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协调好执法督察与税收征管质量评价体系、执法监察的关系。
2.稳步定位好督,有效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对发现的构成执法过错的行为,严格按《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程序和标准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对涉及以权谋私等违反纪律的问题还要依照执法监察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记账凭证未及时打印,不符合会计基础规范化的要求。
4.牵头梳理现有岗职体系和管理模式下的高风险事项和环节,细化重点岗位和环节税收执法事项、行政管理事项的工作规程和标准,明确相应过错界定及问责标准,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有效防范和降低各类执法风险和行政管理风险,提髙执法质量和行政管理水平。在两级重点督察时,均要制订督察方案,将总局和区局要求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重点及我局税收执法和征管薄弱环节作为督察重点,使执法督察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与税收征管相结合。

二、税务督察内审(税务督察内审工作存在问题),如何去简析
1.有效防范税务系统廉政风险的新需要。在执法督察和责任追究中,由税政法规部门牵头,税政、征管、信息、计财等部门,确保督察工作组织协调顺畅、贯彻实施到位。
2.检查中填写统一格式的工作底稿,对查出的问题认真听取被查单位的意见,形成税收执法督察报告。内控机制建设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税收工作主题,与依法治税、税制改革、税收管理、纳税服务、队伍建设等各项税收工作有机融合,充分发挥保证、服务和促进税收中心工作的重要作用,为实现税收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运行、调节社会分配三项职能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和纪律保障。
3.全局树立节约意识,从加强预算管理和重点环节入手,控制各项支出,强化内部财务监督,强化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创新创优,是要注意分析、提炼,从而提升监督层次,扩大监督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