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财政会计之窗(苏州财政会计网)
作者:曾建林 发布时间:2022-04-18 18:58:27 点赞:次
1.网络培训机构如有利用虚假欺诈等手段招揽生源、进行恶意市场竞争、滥收费、只收费不培训等违规行为,培训机构管理网络培训机构要严格按要求设置培训课程,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各级财政部门应对网络培训机构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一、苏州财政会计之窗(苏州财政会计网),如何去试析
1.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通过学分折算查询模块在线查询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继续教育学分管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能少于60学分。参加网络培训的学员,继续教育学分由网络培训机构统一登记到江苏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学员不再办理任何手续,登记将于继续教育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

二、苏州财政会计之窗(苏州财政会计网),要怎样评价
1.县级市、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开展的形式和时间由当地财政部门决定。继续教育时间自2021年6月1日开始至2021年12月31日结束,学员在该时间段自行安排好学习和考试。
2.在学习考试时间内有两次补考机会,无法取得继续教育学分。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无法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