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福建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作者:陈泉诵 发布时间:2022-04-20 03:43:25 点赞:次
1.查缴是由缴款人凭缴款识别码通过代收银行线上线下缴款渠道查询应缴信息并缴款。
2.乡镇以下的用票单位要逐步实行电子化管理。未实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且用票量大的财务垂直管理的部门、医疗机构、金融机构等单位。
3.运用先进的互联网信息技术,构建科学的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电子票据的全流程监管体系,建立与公共财政管理和社会信息化发展相适应的电子化缴款和财政电子票据应用新机制,达到便民利民的服务目标。财政电子票据推广期间,现有纸质票据和电子票据并行运用和统一管理,直至电子票据全范围覆盖。统一财政电子票据数据标准,包括数据要素、数据结构、数据格式和防伪方法等重要内容。
4.2019年9月上旬基本完成星云云平台网络搭建、非税票据系统主体功能开发部署工作,第一批代收银行业务系统完成改造联调测试。不满足《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条件的单位,可以财政电子票据版式文件打印件入账,并对电子票据及纸质打印件进行归档保管,建立纸质打印件与电子票据的检索关系。
5.财政电子票据推广期间,保证现有纸质票据和电子票据并行运用和统一管理,直至电子票据全范围覆盖。该内设账户用于记录、反映非税收入缴款、对账以及清算等业务,所有缴款渠道代收资金全部归集到此账户中,新旧系统并行期间原内设账户继续保留。
6.厦门市按照财库[2017]7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本地区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

一、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福建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怎么综述
1.新版式样适用于各类财政票据,各类财政票据的适用范围及其他管理要求不因票据式样而改变。非税收入执收项目识别码由省财政厅向财政部申请统一赋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科学制定本级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积极有序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
2.强化对财政票据的领用、使用、核销、销毁等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将完成财政票据年度核销任务,列入财政票据管理机构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目标,促进财政票据规范化管理,协助做好以票管收、以票促收工作,从财政收支的源头上防范和治理乱收滥支等腐败现象。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宣传报道,引导缴款人积极采用电子化缴款方式,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3.市县级应启动改革工作;个别需要延长核销期限的,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财政票据管理机构受理临时代开财政票据的核销,采取即开即核的办法当场核销。民办和中外合作办学学校使用财政票据,应到登记核发本校《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机关的同级财政部门领用。
4.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二、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福建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如何成功回答
1.是指由财政部门监管的,行政事业单位在依法收取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运用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开具、存储、传输和接收的数字电文形式的凭证。
2.系统延续全省大集中部署模式,省级财政负责系统统建统管,制定统一的数据规范和管理流程,各级财政、执收用票单位按照权限分级使用。
3.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控制集中汇缴单位的范围,督促执收单位及时上缴非税收入,并积极创造条件实行直接缴库。
4.每次领用财政票据数量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用票量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核销期限而定。
5.各用票单位应指定一名财务人员为财政票据专管员,由其统一办理财政票据的领用、保管和核销等事宜。建设福建省非税收入和财政票据公共服务平台,向公众提供财政电子票据查验下载等服务,建立健全财政票据信息社会化运用机制。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中执收项目的全国统一电子标签,是财政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的重要内容,为实现执收项目的收入自动化分成、规范化管理和智能化分析奠定基础。
6.要建立健全本单位财政电子票据监督检查制度,充分发挥系统监管功能,强化财政电子票据使用管理,全省非税收入收缴方式分为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非税收入收缴原则上采用直接缴库。新版式样根据财政部全国统一式样设计,票据编码按照财政部统一编码规则进行编制。直接缴库主要包括查缴、推送缴款、代扣划缴和虚拟账户缴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