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民间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作者:周春利 发布时间:2022-04-20 16:56:21 点赞:次
1.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被取消免税优惠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其存在取消免税优惠资格情形的当年起予以追缴。社会团体开展经营服务性活动取得的其他收入,一律照章缴纳增值税。
2.本通知下发前已征的增值税,可抵减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这些非营利组织应具备以下特征:第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第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第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3.符合上述规定的会费,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一、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民间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要怎样应对
1.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注销时,剩余财产处置违反本通知第一条第五项规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追缴其应纳企业所得税款。
2.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核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财政、税务部门根据本通知规定的管理权限,对非营利组织的免税优惠资格进行复核,相应年度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应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予以追缴。

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民间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怎样做诠释
1.单位收取协会开具的有财政监制章的非税收入收据,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财税[2017]9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第八条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五受理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度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免税条件的,应提请核准该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财政、税务部门,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可作为税前扣除的合法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