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丢失情况说明(票据遗失说明)
作者:袁桂幸 发布时间:2022-04-22 19:22:07 点赞:次
1.不必以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原因关系的成立为前提。票据的丧失是指票据持有人丧失对票据的占有,包括绝对丧失和相对丧失两种。三要经手人和领导签字,书写票据丢失情况说明时一定需要结合实际内容书写清楚丢失的原委和具体的遗失过程。
2.票据上所创设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票据上记载的文字内容来确定。单位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收款方在收款以后不需要纳税的,收款方就可以开具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
3.这种没有票据的说明一要内容详细,绝对丧失是指票据的灭失,如票据被查禁、被毁损等;相对丧失是指持票人非因自己的意志而丧失票据,如票据被盗窃、被遗失等。
4.票据权利人在实现票据权利后,必须将票据返还给义务人。票据权利人请求付款或行使追索权时,必须向义务人提示票据。

一、票据丢失情况说明(票据遗失说明),怎么去认知
1.应在遗失当日向主管税务机关部门以书面形式报告,按流程办理发票挂失手续。发票、收据都属于原始类凭证。最后将发票内容、发票号、及发票金额写明,不要全部紧缩在一起。
2.补救措施:请说明财政票据遗失后采取的补救措施。票据权利人对票据义务人可行使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3.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到主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4.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收据可以分为内部收据和外部收据。
5.空白收据丢失必须要引起重视,立即跟财务和经理汇报这件事,然后把丢失收据页的号码全部登报声明作废。最后把公司的名称和日期写上。然后把丢失时间和地点给标明。
6.会计账簿类:日记账15年、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明细账15年、总账包括日记总账15年。如果丢失的收据有编号的话,也要把编号给写下来。

二、票据丢失情况说明(票据遗失说明),要怎么样阐述
1.票据通过背书或交付而转让,如果有丢失的收据有编号的话,一定要把编号给写下来。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作为增值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财政票据遗失经过:请说明遗失票据的原因、时间、名称、编号、联次。然后声明丢失的收据作废处理。落款:单位名称、领用日期,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以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3.最好将上交的票据复印作为说明的附件。财务报告类: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年度财务报告永久。
4.一般纳税人丢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会计移交清册15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5年、银行对账单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