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区域是哪些地方(8分钟前更新)
作者:黄辛腾 发布时间:2022-10-22 00:45:26 点赞:次


1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部分行政事业性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

9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分阶段缓缴部分行政费用和押金,进一步帮助市场实体减轻负担。会议指出,保障民生稳定增长稳定就业的关键是保障市场主体。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针对市场实体,特别是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制造业的困难,加强救助,促进经济稳定向上。第四季度,将实施一批缓缴费。一是耕地开垦费、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费等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规模530多亿元,不收滞纳金。鼓励地方政府缓缴地方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严禁乱收费。二是缓缴各类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规模约630亿元。三是落实责任,言行必果,确保市场主体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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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决定阶段性缓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
2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扩大政府服务跨省通办效率的措施

9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扩大政府服务跨省办公效率的措施,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群众生活。会议指出,政府服务跨省办公室是深化委派、委派、委派、委派、服务改革的重要措施,有利于降低工作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不同地方的工作和生活。会议指出,政府服务跨省办公室是深化委派、委派、委派、委派、服务改革的重要措施,有利于降低工作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不同地方的工作和生活。会议决定,一是在实现187项政府服务跨省通办的基础上,聚焦企业和群众的关注,新增覆盖面广、处理频率高的事项22项。实现企业电子纳税、完税证明、社保费申报等跨省通办;实现个人临时身份证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登记及待遇申请、门诊慢特病费结算等跨省办。二是加强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统一业务标准,推动更多跨省办事网上办事、一次办事;满足老年人等线下服务需求,实行帮办等服务。三是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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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决定阶段性缓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
3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秋粮收获措施,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9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秋粮收获措施,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秋季收入仓库,提高农业生产能力。会议指出,民以食为天。会议指出,人以食为天。从秋粮情况看,全年粮食产量可达1.3万亿斤以上。不误农时抢秋粮,确保收获入库,落实秋冬种区。加快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在建项目建设,启动若干新项目,年内投资300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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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决定阶段性缓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
4 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对政策支持和商业经营的个人养老金给予税收优惠

9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对政策支持和商业经营的个人养老金给予税收优惠,以满足多求。会议指出,发展政策支持和商业经营的个人养老金是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有利于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多元化需求,提高安全水平。会议决定,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和商业经营:缴费者按每年1.2万元的限额税前扣除,投资收入暂不征税,收入实际税负由7.5%降至3%。会议决定,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和商业经营:
缴费者按每年1.2万元的限额税前扣除,投资收入暂不征税,收入实际税负由7.5%降至3%。
政策的实施可以追溯到今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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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组织实施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推广行动
近日,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家庭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改善行动的通知》。通知中提到,将由中央专项彩票公益基金支持,
面对经济困难的残疾人,部分残疾老年人建设10万张家庭养老床位,提供20万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方面,在综合能力评价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其健康状况、家庭环境条件等因素,适合老年人设置家庭养老床位,满足其安全方便的生活条件,及时响应基本要求,适合老化、智能改造、安装网络连接、应急呼叫、活动监控等智能设备,并配备助行、助餐、助穿、上厕所、助浴、感知老年用品。在家庭养老上门服务方面,根据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价,为有相关需要但未建立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提供家庭养老上门服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旅行、清洁、日常生活、卧床、饮食等生活护理以及基本护理、健康管理、康复辅助、心理支持、委托代理等服务。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项目1人次,是指在项目实施时间内,必须为同一服务对象提供30次以上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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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续到明年年底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公告明确,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购买日期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公告明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购买日期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买日期根据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税专用支付书等有效凭证的发放日期确定。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买的,列入《目录》
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2022年12月31日前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可根据公告继续适用。详细阅读>>

7 加强对科技创新税前扣除的支持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发布《关于加强对科技创新税前扣除的支持的公告》。公告明确,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高新技术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一次性全额扣除新购买的设备和器具,并在税前实施100%加扣。本政策适用于2022年第四季度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企业。企业选择适用本政策当年不足扣除的,可以按照现行有关规定结转至下一年。
税前扣除75%适用于研发费用的企业,
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税前扣除比例
提高至100%。企业在2022年企业所得税最终结算计算享受研发费用附加扣除优惠,第四季度研发费用可根据实际数量选择,或根据实际研发费用乘以2022年10月1日后2022年实际运营月的比例。详细阅读>>

8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发布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与2015版大典相比,新版大典在保持八大类不变的情况下,
新版大典净增158个新职业,职业1639个。新版大典首次标识97个数字职业,占职业总数的6%。同时,继续在2015年版大典上标注绿色职业,标注134个绿色职业,占职业总数的8%。共有23个数字职业和绿色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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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仪式(2022年版)的修订,请参阅本次新闻发布会
来源:中国政府网
主编:张 鑫
编辑:武小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