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会经费怎么申报(工会经费网上申报在哪里申报)
作者:王汉奎 发布时间:2022-03-30 20:47:48 点赞:次
1.第七条根据不同行业和工会隶属关系,税务代征工会经费或筹备金换算成征收比例为:市属以及区县(自治县、市)所属企、事业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50%,即1%(全总另有规定的除外)。分次缴纳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征收标准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的比例计提并拨缴工会经费,其中60%部分拨给所在单位工会,40%部分上缴上级主管工会;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建会筹备金。
2.区县级财政代扣工会经费的单位是否实行地税代征可自定。第五条依据第四条相关规定。
3.缴费单位缴纳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的方式为上门缴纳或者网上缴纳。
4.第六条工会经费或筹备金计费基数为当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地税机关对缴费单位缴纳的工会经费,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78号)规定,允许其凭《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实际缴纳数,第九条工会经费或筹备金申报缴费程序工会经费或筹备金每年分两次征缴,缴费单位应当于每年7月1日至31日和次年的3月1日至31日向主管地税机关分别申报缴纳上半年和下半年工会经费或筹备金。

一、重庆工会经费怎么申报(工会经费网上申报在哪里申报),怎样综述
1.《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总工办发[2004]29号):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工资总额按照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1号令公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标准执行,包括计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涉及税种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重庆市总工会关于调整工会经费分成比例的通知》(渝工发[2004]53号)的有关规定:各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拨缴的工会经费,基层工会留存50%,其余的50%拨缴上级工会。
3.地税机关返还给缴费单位《申报表》时,应当督促缴费单位按规定的开户银行和帐户缴纳工会经费或筹备金。
4.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代征筹备金,待其工会组织成立后,由上级工会按规定的基层工会经费留成比例,返还给新建工会组织。资总额2%缴纳的筹备金。工会经费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扣除比例: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5.征收机关征收工会经费或筹备金,统一使用由财政部监制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

二、重庆工会经费怎么申报(工会经费网上申报在哪里申报),怎样做读懂
1.缴费单位因经营困难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发放工资的,可提交书面材料,向地方总工会申请缓缴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地方主管工会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缓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第十三条缴费单位拖延或不按比例拨解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的,由地税机关和工会责令缴纳,并按照工总财字[1992]19号文第一条第三款之规定。
2.费单位撒销、关闭或破产的,应当向所属地方总工会提出书面报告,并附有撤销、关闭和破产清算的文件及相关复印件,由地方总工会核销该单位工会组织。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市地方税务局、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3.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按照相应规定进行计提,由各市对具体缴纳期限进行确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总工办发[2004]29号):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第二条我市行政区域内建立工会组织的所有机关、团体、事业、企业单位及各类经济、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缴费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工会经费。
4.建会筹备金由主管税务机关全额代收,税务核定征收子目代收工会经费2%。基层工会留存的50%部分,由单位行政直接拨解到基层工会帐上,工会负责监督行政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