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管体制改革总结(1+5征管体制改革)
作者:雷燕燕 发布时间:2022-03-30 23:40:18 点赞:次
1.非试点改革纳税人在试点改革地区从事经营活动的,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有关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推进港澳会计人士在我市便利执业。试点改革期间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原归属试点改革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改革地区,税款分别入库。
2.与市税务局加强工作协同,定期分析研判收入走势,强化税收征管;推进国资国企支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跟踪全市国土集中出让工作。
3.服务贸易进口在国内环节征收增值税。试点改革纳税人以机构所在地作为增值税纳税地点,其在异地缴纳的营业税,允许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抵减。
4.做好试点改革前后增值税与营业税政策及征管的衔接工作,及时解决试点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试点改革有序运行。
5.参照上海市的试点方案,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的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试点改革期间过渡性政策。打造全国首个线上化批量化政银担融资担保模式,精准滴灌科创型中小微企业。
6.严把预算支出关口,在原有预算基础上再压减10%,压减金额4000万元,进一步压减一般性、非重点支出,严控公务运行、维修购置和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深入挖掘节支潜力,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一、征管体制改革总结(1+5征管体制改革),如何开始论述
1.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与产业部门建立税收政策诉求反馈机制,落实国家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扶持小微企业、促进科技创新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734亿元。
2.对一些存在大量代收转付或代垫资金的行业,其代收代垫金额可予以合理扣除。
3.率或免税制度。每项任务要建台账、列清单,明确责任、明晰路径。健全完善定期核查、清理收回长效机制,摸清底数、分类处理,切实压缩资金结余结转规模,减少资源资产闲置浪费;定期清理县本级财政暂付款、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加强财政账户清理整顿和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坚决杜绝虚列支出、挤占挪用等行为。
4.我省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为月应税销售额20000元(含本数);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含本数)。要强化系统思维,加强整体统筹,注重综合施策,特别是要紧盯国家对口部委,及时了解工作部署和政策动向,精准推动工作落实。国家给予试点改革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对于通过试点改革能够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的,目前正在开展国有企业人才回引工作,公开发布人才回引计划公告,接受人员线上报名,力争3月份完成人才回引工作,并形成常态机制。

二、征管体制改革总结(1+5征管体制改革),要怎样评述
1.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纳税人计税依据原则上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全部收入。工作目标试点改革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税收制度进一步健全,试点改革工作运行规范,平稳顺利实施。
3.打破传统一锅烩模式,分层次、分批次、分行业开展财政财务管理培训,切实提高会计从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计划6月份选取部分教育、农业领域单位开展调研,加强对各单位的业务培训及指导,计划10月份采取片区调研、乡镇互查等方式调研乡镇财务情况,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确保各类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4.重点民生事业切实保障。现有增值税纳税人向试点改革纳税人购买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现行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5.制定试点改革工作的配套政策和应急措施,保证工作规范运行,保障试点改革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试点改革期间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
6.有形动产租赁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适用6%税率。
7.用情用力硬根本,以更深情怀保障改善民生。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四项非税收入征管划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