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地税(威海市税务局)
作者:郝红军 发布时间:2022-03-31 02:50:49 点赞:次
1.纳税人自建住房销售给本单位职工,是否按照销售不动产照章申报纳税。确定应税收入与非应税收入的划分,检查其有无将应税收入作为非应税收入申报等情况。
2.各种房产出租收入(如开发商将未售出的房屋、商铺、车位等出租)是否按规定申报纳税,特别是售房回租业务,有无以房租费冲抵售房收入后再申报纳税的问题。房地产企业大额往来、长期挂账的款项是否存在漏计销售收入问题。
3.以投资名义转让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所有权,未与投资方共同承担风险,并且收取固定利润或按销售收入一定比例提成的行为是否按照规定申报纳税。威海税务局官网首页主要包括威海信息公开、威海新闻动态、威海政策文件、威海纳税服务和威海互动交流等栏目。
4.房地产开发业近年,房地产市场量价齐升,有必要继续对房地产业进行税收监控;以前年度安排的房地产行业专项检查,对房地产企业的资本项目运作情况关注不够,需要进一步检查核实。检查被查企业的开发产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及其他收入是否并入收入总额。从内容分类看,机构职能4条,政策法规118条,规划计划47条,业务工作87条,统计数据45条,其他信息6688条;从渠道和形式看,网上公开252条,新闻媒体公开0条,其他形式公开6737条。

一、威海地税(威海市税务局),如何快速辨析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情况纳入专项检查重要内容,配合个人所得税等管理部门开展好专项检查工作。由于营业税的检查年度包括了2008年和2009年两个年度,各市局应在兼顾新旧营业税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检查实施方案,确保检查质量。检查应税营业额的及时性。
2.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对于纳税人涉税信息的公开严格依据《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对应该公开的信息一律予以公开;不予以公开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则依据《办法》规定进行,做好不予以公开以及依申请公开信息档案保管工作,杜绝密事件发生。检查对象各类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以及房地产经销、物业管理、中介服务等关联企业,重点是近两年以来未检查过的企业。动迁、拆迁补偿等售房行为是否按规定足额申报纳税。
3.还进一步创新形式,积极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力度。销售房产预收款(预收定金)是否及时申报纳税。检查税前扣除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
4.威海税务局网站隶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是威海税务部门服务网站。检查其开发产品(包括完工产品、未完工产品)的销售收入、预售收入、视同销售收入、预租收入、代建工程和提供劳务的收入确认以及成本、费用、损失、税金等的扣除,是否符合国税发[2009]31号等有关规定。

二、威海地税(威海市税务局),如何才能阐明
1.威海税务局网,威海国税局网,威海地税局网,威海市地方税务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派出机构包括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税收风险管理局)、稽查局和第一稽查局。二一年2010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2010年全国税务稽查工作会议和全省地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全省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省局制定本工作方案。鉴于该行业实行独立法人的项目公司制,各市局应把已进行项目决算的项目公司作为检查对象,并对承揽开发项目工程的建筑安装企业纳入重点检查范围,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步实施检查。
2.有无直接坐支售楼收入不入账的情况。检查其有无故意压低售价转移收入的行为,有无将已实现的收入长期挂往来账或干脆置于账外而不确认收入的情况。按分期收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应收取而未收到的销售款是否及时申报纳税。
3.集资建房、委托建房、中途转让开发项目、提供土地或资金共同建造不动产、拆迁安置等行为是否按规定足额纳税。以房换地、参建联建、合作建房行为,是否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是否存在低价销售的行为、有无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情况,关联企业之间销售价格是否合理。
4.威海税务局网,也有称威海国税局官网、威海地税局官网和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