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如何合理避税风险(本月/商讯)
作者:郭志亮 发布时间:2022-10-20 20:30:53 点赞:次
各个行业随着疫情的影响,不论大小都在寻某出路。也真实在这个时候,税务筹划行业闯入他们的视线里。合理避税成为了他们选择。那么建筑企业如何合理避税?节税简单吗?

建筑企业如何合理避税?节税简单吗?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可知,当建筑企业收到预收账款时,建筑企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是预收账款的当天。
对于营改增后建筑业如何合理避税,主要是涉及以下两个方面:
1、寻找一个企业所得税税率极低的税收洼地注册公司,将所有业务转移到新的税收洼地,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
2、通过利益或者其他费用输送的方式,将企业利润以费用支出的方式转移到税率洼地设立的新公司中;
至于建筑企业预收账款的税收风险是:当施工企业只有一个项目的情况下,而且工程还没有动工,由于税法规定建筑服务收到预收款时,纳税义务时间已经发生,而造成了收到预收款时,确认销项税额,没有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造成了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没有开工前,就要缴纳增值税,占用了施工企业的资金流。
根据财税〔2016〕36号)的规定,包工包料的建筑工程必须选择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同时,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根据国税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一,有限公司财政奖励返还政策
在税收优惠地区成立关于建筑材料贸易,建筑施工等新公司或者分公司,可以享受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双重财政奖励返还政策。
具体的政策为:
1,增值税:地方留存比例50%,财政奖励比例60%-85%,
2,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比例40%,财政奖励比例60%-85%
3,财政奖励按月兑现,企业当月纳税,财政奖励次月扶持到账,总部经济招商模式,不改变企业现有的经营模式和经营地址,外省市,外区域的企业都可以申请享受。
二,个人独资企业建筑企业除了可以享受有限公司的财政奖励返还政策以外,也可申请在园区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并申请核定征收,享受核定征收政策,增值税1%;个税:0.5%-2.1%;综合税率最高:3.16%;可以解决建筑企业成本票欠缺问题,无需企业实体入驻,只需企业在园区注册即可享受优惠政策。
三、通过外地新建建筑劳务服务主体方式筹划的特殊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公告,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在外地提供建筑服务时,应该凭企业机构所在地国税机关出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单》(有效期180天),向建筑项目所在地国税部门进行报验,并按照规定进行预缴。企业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0%)×2%
(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也就是说在有税收洼地的地方成立一家分公司,将税纳在洼地园区中,这样是现在最合规的方式。
建筑企业如何合理避税?节税简单吗?对于此两问我们就说这么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多谢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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