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万以上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实时/诠释)
作者:田玉国 发布时间:2022-12-26 03:09:35 点赞:次
技术转让所得超过500万元所得该如何缴纳[na]企业所得税
超过500万元[yuan]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需注意的是,上述问题[ti]中,高新技术企业虽享受[shou]15%的优惠税率,但针对超过[guo]500万元的技术转让所得部分应按照25%税率进行减半征收,而不是按15%税率减半征收。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ye]所得税:花卉、茶以[yi]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shui]养殖、内陆养殖;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dei]享受本[ben]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企业从[cong]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liao]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等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但是如[ru]果企业从事的是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
买卖无形[xing]资产如何纳税
居民企业的年度技术[zhu]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jian]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bu]分,减半征收企[qi]业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hua]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x0dx0a第九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rang]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
专利技术转让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的规[gui]定,符[fu]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na]税年度[duo]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guo]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dei]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还包括动漫企业,动漫企业[ye]也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从09年起如果被认[ren]定是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的企业,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技术[zhu]转让所得税起征点明显提高[gao]。新法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ji]术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jian]征企业所得税。一个[ge]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yuan]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投资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集成电路线宽[kuan]小于0.25um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yi]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外商投资企业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yuan]以上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或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在500万美元[yuan]以上的,自获利年度起,头两[liang]年免[mian]征企业所得税。
技术转让所得超过500万元所得该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超过500万元的[de]部分,减半[ban]征收企业所[suo]得税。高新技术企业虽享受15%的优惠税率,但针对超过500万元的技术转让所得部分应按照25%税率进行减半征收,而不是按15%税率减半征收。对小型[xing]微利企业年[nian]应[ying]纳税所得额[e]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you]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技术转让[rang]税收[shou]优惠政策
技术转让所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是什么。技术转让所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是,企业转让技术所得不超过500万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chao]过500万的部分,减半征[zheng]收企业所得税。当[dang]然,企业想要享受技术转让所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全国范围内的居民企业[ye]转[zhuan]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纳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范围。居民企业的年度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bu]分,免征企业[ye]所[suo]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
国家对企业有哪些政策性免税
(摘自《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tiao]例》第八十八条)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一个纳税年[nian]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de]企业或经营[ying]单位,自开业之日起,一年免征所得税,二[er]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商铺缴税
第九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shi]七条第项[xiang]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wan]元的部分[fen],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技[ji]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chao]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guo]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国债利息收入。企业因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shou]入,免征企业所得税。4)亏损弥补。